海安:实施机关融合党建做到“四个必须”
发布时间:2018-07-16 字体:[ 大 中 小 ]
海安市树立融合党建理念,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手段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实现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在确立目标上融会贯通、在推进体系上融为一体、在成效体现上水乳交融,使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取得了一些有益启示。
一是必须抓牢思想融合这个“先导力”。不论是党建工作还是业务工作,其主体都是人,人的思想状态、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到工作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对待业务工作十分热情,对待党建工作则相对冷淡,有的认为抓党建是潜绩,抓经济是显绩,要党建工作给经济工作让路,有的以发展型、能人式、业务类干部自居,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和党内职务,对因党建工作不力可能造成的党心涣散、民心丢失缺乏必要的重视和高度的警觉性。与之相反,有的党员整天把革命理想放在嘴上,但却不肯在业务工作上下功夫,实际工作处理得并不好。这些人的问题也是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党建,没有认识到革命理想必须要贯彻于踏踏实实的工作中才有意义,没有认识到做好了业务工作就是在为党建作贡献,就是在为人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海安市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牢固确立“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党建是生产力”的工作理念,做实了党务,强化了业务,提升了队伍。
二是必须用好目标融合这个“指挥棒”。海安市充分发挥目标的引导作用,把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任务和内容,从理念融合、组织融合、载体融合、机制融合四个方面细化、量化融合党建要求,制定出台了《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融合党建标准化建设评分细则》,有效促进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在评分细则设置上,注重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力求考准机关各条线党组织抓落实的力度和工作成效,客观反映党的建设的主流、本质和真实水平;注重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可以量化的变笼统要求为具体指导,不能量化的提炼出准确的质量要求;注重上级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通过多层面、多群体的综合评价,客观地了解融合党建工作的社会认可程度。通过完善科学规范的融合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倒逼机关各层次党建责任人思考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前进动力。
三是必须建强组织融合这个“主心骨”。“打铁还需自身硬”,推行融合党建,最根本、最基础的还是要建强机关党组织,让党建工作自身实起来、硬起来。海安市打破传统党组织“单轨运行、自行其道”的状态,通过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了党组织与行政架构的全方位对接。出台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机关工委对机关党组织的统一管理和考核,拓宽党组织与单位行政相融共进的途径,将党支部、党小组及机关群团组织延伸到科室,保证党组织在单位重大决策上的参与和监督,构建起了“互带互促、共同推进”的党群一体化大党建工作模式。在今年的集中换届中,海安市委明确将机关10个部门党委改设党组,所有机关党组织均由县级机关工委统一管理,新建机关党委7个、党总支部2个,21个单位的“一把手”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
四是必须找准载体融合这个“切入口”。党建与业务工作要实现深入融合,从哪里入手、怎样融合,切入口找不准,融合党建就只是口号。因此,海安市各机关把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尤为注重在实际活动中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始终做到中心工作强调什么、党建工作就突出什么;中心工作需要什么、党建工作就保障什么;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里。明确党政工团各个部门和每一名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具体任务,集中精力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在重点工作中,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党建工作贯穿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