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价值遵循
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生命力根植于实践的肥田沃土。它源于实践,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升华,正所谓“真在实中”。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理论的意义和价值并不主要表现为拿来即用的“灵丹妙药”,而是通过它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为人们提供实践的指南和武器。悉心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真谛,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对科学发展必然性的认知,从而对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实际作出科学的把握;更重要的是从中获取科学发展的价值“尺度”,以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取向,去求发展的硕果之实。
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价值定位是“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这一鲜明的价值尺度,既体现了科学发展理念的客观性,又体现了发展价值的主体性。科学发展观生动的实践过程,也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理论之“真”与价值之“实”的和谐统一,科学发展规律性与目的性的和谐统一,彰显了共产党人远大的理想追求、坚强的党性要求和高尚的价值观念,彰显了中华民族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的伟大精神风貌。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指向务必融入其价值取向,从而使目标指向实际些、再实际些。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的目的性与实效性的统一。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要切实把发展为民的实际效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和基本标志,真心实意地为民而发展,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同志谋求发展虽然也是为民,但在为民的背后更为看重的却是领导者自身的价值,期望通过政绩的实现反映个人的政治诉求。其实,领导者实现自身价值无可厚非,但第一位的是要实现人民的价值目标和诉求;政绩是为民的结果而不能当作为民的前提。一些同志正是因为颠倒了这个关系,所以在他们心目中,不是以科学发展的价值标准为遵循,去潜心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实际问题,而是掺杂着个人的意愿、目标和追求,以满足于个人的价值认同。比如,学理论单纯围着理论转,从书本到书本,一味绕着“真”循环,当需要联系实际时,或只把“实”作为“真”的陪衬,或只停留在对“实”的感性认识中,结果把学习实践活动简单化、抽象化,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表象化、短期化,不惜搞单项冒尖,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掩盖发展中的问题,使发展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异。因此,实践科学发展观同时有一个改造世界观、价值观的过程,使个人的价值取向与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尺度相一致。要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观的信念,锤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强党性,培育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建立健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赏罚机制,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把全部心思用到为民谋利上来。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的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发展的目的性依规律性而存在,并为发展提供动力;规律性又是目的性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目的性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关键是从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求得发展的指导思想之“真”与具体实际之“实”的结合之“是”,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有的单位和部门处理不好发展目的性与规律性辩证关系,往往把对利益的追求凌驾于科学发展的规律之上,以主观的价值认同去“统”科学发展的规律性,由此带来发展中以偏概全、竭泽而渔等问题。为此,实践科学发展观务必确立起科学的价值理念,在利益分配的机制中体现整体利益和公平正义,做到以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规范价值取向,以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尺度衡量发展目标,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的全面性,经济、政治和文化诸领域建设与发展的协调性,在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中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是坚持科学发展的目的性与主体性的统一。人民群众是推进发展的真正动力。为此,就要牢固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解决好“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这两个密切相联的问题。在推进发展的进程中,有的同志为民发展的愿望是好的,也费了很大的心思,但往往不为群众所认可,原因就是不相信群众,搞越俎代庖式的发展。因此,坚持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就要充分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发展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群众智慧谋发展,把人民群众依个人利益、欲望、需要、兴趣、情绪所进行的价值选择,纳入到科学发展的核心价值目标中,让人民群众的巨大潜力和智慧迸发出来。当我们在学习实践中遇到困惑、问题和矛盾时,要善于到群众中解剖“麻雀”,看群众怎么说、怎么做,用群众的智慧启发思维,鉴别正误;当我们对学习实践中的某些做法吃不准时,要到群众中去探求对与错,看在实践中顺不顺、通不通,以确保科学发展观核心价值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