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老干部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来源: 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5 字体:[ ]

为建立完善南通市委老干部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内部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近日,南通市委老干部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融入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对预算绩效的组织管理、职责分工、编制流程、审核责任及批复和向社会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按照“谁负责预算、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局办公室作为绩效管理的牵头处室,与其他处室(单位)各尽其责,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报送、批复和归档等工作,做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办法》对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流程作出规定,实现了局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按照“谁编制预算,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同步编制局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办公室对局整体目标、各处室(单位)对项目目标,开展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并开展自评价。《办法》将流程进行规范,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达到绩效目标预期效果。

《办法》将绩效管理应用于项目设立、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预算调整、政策优化、管理改进和评优评先等工作,对反馈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履职效能,并将考核结果在局年度工作考核中运用。

《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