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局组织指导处 发布时间: 2022-09-07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计划和我市“江海先锋培育工程”,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关于开展“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苏委老干〔2022〕62号)要求,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巩固深化“六有一提升”达标创优成果,深入实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标准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贴近实际、分类指导,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深入开展“六好”示范创建活动,建优建强一批“六好”示范党支部,以典型引领带动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面提升。

二、具体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设置好。党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0 人。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利用江苏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心耀江海”南通老干部APP,建立健全支部基本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流动党员及自愿在社区、学习活动场所、志愿服务组织、社团组织、养老机构等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每名党员都有组织、在组织。

(二)班子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有力。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要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 7人的,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按期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支部班子成员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或出现空缺的,要及时调整补充。支部书记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工作条件,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规定落实在职党员担任支部联络员或兼任支部副书记,联络员能够发挥应有作用。支部班子自觉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定期研究支部工作,积极推动支部工作创新。党员对支部班子建设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党员队伍好。支部注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支部党员坚持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按规定自觉足额缴纳党费,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力所能及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学习活动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实施支部学习活动年度计划,设立“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开展主题党日、过“政治生日”以及形势教育、党性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形式内容,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每年组织党员参加情况通报会或形势报告会不少于 2 次,听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讲1次党课,就近开展参观学习活动。统筹安排、整合实施各类学习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等方式进行。发挥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江苏老干部”“南通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学习活动中的作用。

(五)作用发挥好。从支部实际出发实施“银发生辉·银龄引领”行动,立足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党员发挥优势作用。运用“党支部+志愿团队”“党支部+工作室”等平台载体,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教育青少年等方面,组织引导党员贡献智慧力量。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本支部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当好“银发先锋”。

(六)制度坚持好。结合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并落实报告工作、联系党员群众、走访慰问党员等必要的工作制度。协助单位落实保障制度,支部有固定的学习活动阵地(包括融合共享),支部学习资料、活动经费、返还党费以及支部书记工作补贴等落实到位。

三、创建步骤

(一)广泛动员。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把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结合起来,通过专题宣讲、培训辅导、编发资料等方式,把示范创建的目的意义、标准内涵、具体要求讲全面讲透彻。非建制党支部可参照开展创建工作。对于离休干部党支部,鼓励结合实际加强支部建设,不作硬性创建要求。有关垂直管理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工作,可结合相应主管部门相关部署统筹开展。

(二)支部创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六好”示范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差距不足,制订创建方案,明确重点方向和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按照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要求,边创建、边规范、边提高,着力提升支部组织力,强化支部政治功能。

(三)指导培育。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加强对本地区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推进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在单位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直接领导责任,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开拓创新,抓好示范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四)组织申报。省级和市级“六好”示范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申报评选,每轮分别按照支部总数1%、3%左右的比例推选,具体评选名额实行一轮一核定。已评为省级和市级离退休干部“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的,经复审后,视同达到要求,不再申报评选省级和市级“六好”示范党支部。

(五)逐级评审。推荐评选省级和市级“六好”示范党支部,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党员自评基础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逐级审核把关。县(市、区)同步培育本级示范党支部。

(六)动态管理。开展新一轮评选时,对已评定的省级和市级示范党支部进行一次复查,复查采取面上了解、实地查看、访谈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和审定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撤销资格:(1)支部有党员违纪违法的;(2)支部工作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负面影响;(3)支部未按期换届,班子不健全;(4)支部活动不经常、不规范;(5)支部工作保障不到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建设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本地本单位示范创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把握工作节奏,完善工作流程,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全过程分类指导和管理,抓两头带中间,全面提高各行业各领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要把示范创建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相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二)注重工作统筹。要以“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继续深化“六有一提升”工程,促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巩固“六有”成果、实现“六好”要求。要一体化实施“五大行动”、推进“四个融入”,树牢“党建引领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理念,突出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不断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总结。要积极运用各类载体,广泛宣传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争做示范、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总结提升,分析阶段性工作成效,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离退休干部党建特色品牌,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支部工作法,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没有创建党建品牌的支部不得申报省级和市级“六好”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各县(市、区)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申报,每个市直单位可对照标准推荐申报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候选对象。各地各单位要从严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和推荐申报对象“双过硬”。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突出特色亮点。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市委老干部局组织指导处,每个推荐对象同时提供与事迹相关的电子照片3 张。联系人:陆圣钰,联系电话:85099530、85216375。邮箱:zzzdc2019@163.com。